各位领导好:
我和我对象都是天津市塘沽区单位集体户口,在天津已购买房子,房产证还没有下来,由于居住地是新买的房子还没有街道和居委会,请问我们去哪里办理准生证?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双方均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居住的,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可到女方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需出具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夫妻双方均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居住的,在怀孕第一个子女期间,可以在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需出具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还需提供其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