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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局领导:您好
目前,本市正在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可谓大快人心,坚决支持。笔者认为,可否借此“东风”将本市在交通方面存在的不足与缺陷进行根本性的弥补。如道路中心隔离护栏高度问题。
多年来,本市的隔离护栏高度一般仅为50-60公分,这种存在多年、看似美观但并不实用的交通设施已不适应当前城市快节奏发展需求。低矮护栏无论男女老少都可以轻易跨越,这种“跨栏运动”可以说随处可见。市区道路拥堵不畅、车速提不上去与行人的随意、随处的跨栏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但反之说,低矮的护栏在客观上也为行人违章提供了便利条件,这是不争的事实。
在现阶段,单靠法规教育市民自觉遵守交规恐怕只是一个希望,也并不现实。因为现阶段民众素质可以说普遍不高,社会道德水准较六、七十年代相比也有较大下降,从国民出国旅游出现的许多“丢人”行为足以说明加强民众思想道德教育的紧迫性。所以我们的交通管理在继续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教育及加大惩罚力度的基础上,还应该更加科学合理的完善本市的交通硬件设施。而提高隔离护栏高度就是一项很有效的积极措施,本人建议可以将现有的护栏高度提高至1.2米,这个高度即使年轻人都难以跨越。北京市道路采用1.2米高度中心护栏已多年,道路的净化程度较高,公交车速相比较我市较快。可以有效杜绝行人违章行为。
其次,提高护栏高度后,我市近年来陆续建设的人行过街天桥都可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了,也避免了形同虚设、浪费国家财力物力的负面现象,即保证了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又确保行人安全,何乐而不为呢!
可以设想一下:对“跨栏”者违章后因挨罚导致与交警纠结而引发众人围观影响交通好呢,还是高护栏使其根本无法违章从而打消“跨栏”念头而使交警更省心好呢?答案当然当然是后者。
从北方网“政民零距离”栏目中看到关于“提高隔离护栏高度”的建议呼声日趋强烈,而此问题也并非今年才提出。衷心的希望公安交管部门能够积极应对群众意见及建议,珍惜、保护群众参与交通管理的积极性,使天津的交通环境发生根本性的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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