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3年8月1日正式入职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的选调生,我户口现在在外地学校里集体户口,如果要迁入单位的集体户口需要哪些文件与手续?
另外,天津市公务员录用户口迁移手续中里面的《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户口迁移登记表》是去哪里领的呀?我们检察院没有呀?还有就是这个户口迁移登记表上的“承办单位签字盖章”、“区县局盖章”,像我被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录取的选调生应该分别找哪些单位盖章呀?万分感谢,急求解答!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