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外地户籍居民,准备购置天津市河东区卓越浅水湾一套第46层的房子,开发商告知:1号楼是70年产权,民水民电,但是购房合同中必须声明建筑面积与实际房本面积不符,属自愿行为。购房合同面积30平米,实际面积120平米左右,我不理解其中原因,此种行为是否合法,是否能顺利办理房产证,楼盘是什么性质的立项,能否办理蓝印户口,房产日后是否有什么隐患和风险,请领导帮我解困。
谢谢!
杨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