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京粮(天津)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的生产工人,公司地址在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四是路。因为现在还在职,不敢去劳动部门去仲裁,只能已这种方式去求助你们。我们公司是国有股份企业,我们的工作时间是三班两运转,即每个月正常174工作小时外还要多加班出66小时工作时间,按国家劳动保障的规定是每个月加班不能超过36小时,如果超过应该安排倒休。现在是所有的一线工人从去年下半年到现在所有产生的加班工时不能得到应有的加班费用,公司也不安排加班倒休。甚至是想要倒休还要去写申请,如果不同意申请休息的话就算矿工处理!以上情况完全属实,请求领导能给与援手帮助解决。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关于工作时间及加班费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到仲裁申诉或到监察投诉也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们无法在此受理,敬请谅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