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夫妻离婚,男方名下一套公产房(房管站交房费,在津房置换过户购买)。
请问:夫妻双方协商房屋归女方,先夫妻更名在离婚,还是离婚再更名,哪种情况节省过户费。
此致
敬礼
陈智杰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8月2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