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卫生局领导:
您好!2012年3月7日,我在天津第五中心医院进行剖宫产术分娩。2012年7月下旬,在产假休息完后,向单位上报生育津贴材料时,发现医院结算审核,将我的“剖宫产术”错录为“自然分娩”,造成本人无法正常申请生育津贴,并且,剖宫产术和自然分娩的医保支付额度也不一样,造成本人除医保支付外,额外自付部分多付出600元。
本人多次前往医院就此事进行解决,终于在2013年4月初,才将本人信息调整正确,本人也将问题投诉到该院投诉科,希望给予解决。但是差额的600元直至今日,已接近一年半的时间,医院迟迟没有回复。由于该院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造成本人经济上的损失,医院没有明确的责任制,医院的错失,却让我们个人来承担,在学习贯彻群众路线的关键时期,这样的做法,实在让本人对该院处理问题的效率表示失望,望上级领导给予督办。并请该院及时解决本人的问题。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8-28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您反映的问题,塘沽卫生局进行了调查,医院也与您进行了沟通,并将您多支付费用进行了赔付,您对答复内容表示满意,该局也对医院进行了督促,要求医院加强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