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
您门好,我是天津东丽区嘉春园小区的一名业户,该小区2012年6月交房,现在本可以办理派发房本,可该小区开发商根本联系不上,咨询物业公司,物业答复为必须先2013年7月-2014年7月的物业费才给予办房本的相关手续。房本与物业并无关系,物业的收费是与该物业公司服务息息相关的,不是拿办理房本相威胁,望领导给予协调解决,要求开发单位给予业主办理房本。
王吖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8月2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