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华龙道城市之光3期19号楼别馆公寓从烂尾一年,到入住4年至今不给业主办理产权证,此事一直无人问津,给业主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损失,请问,我们的产权证在我们有生之年是否能予以办理,等业主都被耗死,房子是不是产权归属就不明确了?难道要我们花钱给别人买房子吗?希望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要多少年以后我们才能得到自己的房子?还想问一下,此类事情是否有政府的什么部门来监督管理。
尊敬的张野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调查处理。区房管局表示已派人员与您电话联系,解答相关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