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辰区双街一居民,我家在房屋装修时向天然气公司申请对家中的天然气表进行移位,向天然气公司申请时,该处工作人员提出收费为300元,但拒绝说明收费依据,最后在改造时又提出收费400元,而且已经不承认曾经说过收300元。
希望相关部门给一个说法,天然气管道改造及移位收费标准应该在物价局有备案吧,希望尽快得到答复。
尊敬的王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8月16日
尊敬的王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燃气部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了解,您家燃气设施由东海燃气公司进行改造,具体费用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向您说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