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市物价部门出台的在参观游览点门票只对现役军人免费而不对军队退休干部(70岁以下)免费是不对的。请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50条(现为52条)与发改委中的物价部门协商解决
尊敬的蔡姓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我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减免范围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27号)有关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老年人、现役军人、未成年人及学生适当优惠,对残疾人、儿童等实行免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