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民权门大江里小区,最近市里给居民免费换门窗,下水管。我们非常感谢市领导对百姓生活的关心。但是,有的住户不配合,不肯换下水管,造成我们住在楼上的住户无法更换,如果换水管楼下住户要求我们赔偿他家装修损失,居委会要求我们其他4家每家给她家200元赔偿,我认为这不合理。自家装修是个人行为,无权要求我们赔偿,如果1-5楼都装修了,要求我们6楼住户给赔偿那合理吗?希望有关部门介入协调解决。万分感谢!
郑晖你好:
大江里小区在2013年河北区旧楼区提升改造范围内,居民所反映的这一问题此次改造以自愿为主,区指挥部没有权利破门强制施工,我们会加大力度协同居委会、街道协调此事,居民如有任何旧楼改造问题可随时拔打区指挥部热线电话26438987进行咨询与建议
河北区房管局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