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6年落户天津(中铁十八局集体户口,有学位证才能落的那种),2007年结婚,妻子黑龙江户口。现本人户口已转为天津市居民户口(有房),妻子现在是否可以在天津落户?若目前不能何时能?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爱人已年满35周岁,结婚并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在津落户。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