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集体户口,现在买首套商品房,备案的时候房管局让我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原件。但是原件单位几年前就丢失,只能给复印件。房管局说复印件加盖派出所的红章也可以,但是武清派出所说不给复印件上面加盖红章,只能去单位加盖单位章。可是房管局又要求必须是派出所红章。现在首付已经付了,但是不能及时备案。请问我该怎么办?
于利丽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8月1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