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市公安局:
本人是居住在西青区金厦新都波溪园9号楼3门402的业主。2013年8月14日晚,我和爱人下班到家,发现自家的厨房天花板漏水,屋里下起了小雨,经过查看,发现是我楼上的房屋漏水。由于楼上的住户是个租客,已经数月没在家中,加之我也没有房主的电话。另外,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早已经就没有了。晚上8点钟,万分焦急地我拨通了110报警电话。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在我报警后的5分钟内,人民警察就来到了我们的家中。西青区李七庄派出所的潘警官和周警官立即查看了现场情况,并了解了楼上无人的相关情况。在了解了情况后,二位警官带着我立即前往了杨楼供热处,通过查阅供热缴费记录,找到了502房屋业主和租户的电话,并与业主和租户立即取得了联系。由于业主和租户都在外地,二位警官通过与业主的沟通,在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关上了502的自来水和供热水总阀门,帮助我解决了燃眉之急。
由于我和爱人都是双职工,要是靠我们自己来解决这个难题,只能向单位请假,还要四处奔波,对于我们工薪阶层来讲,这是个巨大的难题。李七庄派出所潘警官和周警官,作为人民警察经历棘手的案件肯定不少,对于他们而言我家的这点事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们通过自己认真、负责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群众无小事”的真谛,也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有困难找民警”的这个宗旨。也许对于贵局来讲,虽然二位警官处理的这个事情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确实是解决了我们普通百姓的燃眉之急。作为一名普通的百姓,我们感到非常非常的感动,非常非常的欣慰。
最近,我们通过媒体和单位也了解到,目前中央、全市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想,这二位警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一切为了群众的真谛。因此,我们全家希望贵局对于李七庄派出所潘警官和周警官提出表扬,因为有了他们这样认真、负责、为民的人民警察,我们百姓才有安全感、才有归属感!也感谢贵局,培养了这样优秀的人民警察,他们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基层楷模和榜样。
全家敬上!
2013年8月14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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