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万达广场,靠近泰兴南路一侧,夜间路上摆卖严重且在十点之后,甚至在十二点之后,依然有高音喇叭播放音乐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居民的休息。
根据《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和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以及在午间和夜间进行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和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希望公安部门能够予以治理。
尊敬的杨洁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综合执法局调查处理。区综合执法局四大队将每天派队员对此路段进行监管,并与道路直属队一起,不定期对占路摆卖问题进行治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