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弘祥家园是2012年交付使用的新房,按规定配套管线有两年的保驾期。但是我们业主去年按时足额交了暖气费可是屋内温度、压力都不行,还经常被停气。难道业主交了钱还要负责协调开发商、物业、供热单位的事吗?
今年又到了交暖气费的时候了,我该交吗。而且我有几个疑问和关注点,请有关部门给予解释。
1、南开区第四供热站一直声称该小区管线有问题,为什么去年群众为了供暖,出现堵路事件,南开区政府出面后,本小区在一段事件内温度就特别正常,而且还挺热。
2、南开区第四供热站是否是烧煤的锅炉,少烧煤是否会节省成本,合时进行煤改燃。
3、开发商天津市凯祥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什么不出面解决此事,弄个物业在里面和稀泥。当初有关部门是怎么验收的,如果真的如供热站说的那样,有关部门也应负有责任。
4.照这种清况发展下去,出了保驾期,暖气依然会不热,请问第四供热站出水的温度和压力,这个有没有标准,谁来监管。如果供热站出水温度和压力就不行,我们的管线在好也没用。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