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外地户口,2009年考取天津市公务员,因单位没有集体户口没有办理户口迁入,2012年与天津本地人结婚,双方年龄未超过35岁,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想把户口迁到本市,请问如何办理?
恳请详细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