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区内绿地和便道不经过业主同意,被安排成停车位。
2、临街消防通道被建成底商。
3、我家卧室玻璃和纱窗坏了,物业不允许我家找的维修人员进入小区,我与他们发生争执,一气之下我把我自己的车也堵住小区入口(一入口一出口,不影响其他业主出行),后来物业在我车后停一大车堵住我的车,最后经警察协调,最终我给物业500元钱(没有任何票据)才了事。
物业公司这么做合理吗???
王坤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8月1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