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天津市综合执法局执法领导:
您好!我是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开发区津塘公路北侧万科魅力之城兰雅苑18-3-202室业主,现反映东丽区万科魅力之城兰雅苑18-3-102室业主在园区进行私拉乱建。从本小区2012年10月30日交房至今,违法建筑仍未拆除,并且还在继续建设装修中。情况如下:
2012年10月30日小区交房之后,102业主立即对小院进行违法建设,当时由于我(202室)并未入住,在短短4天时间后才发现违法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封顶包围了我202室的所有房间,从封顶跨入我窗台轻而易举。期间,物业人员前去制止、劝告,无果后并下达违规整改单;业主虽承认自己违章行为,并在违规整改单上签字,但是拒绝整改。
2012年11月初,物业将违法建设图片资料寄到东丽区综合执法局和天津市综合执法局请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东丽区综合执法局于11月6日左右,前来执行,将18号楼一单元一户的违法建筑拆除,但我楼下的102室并未拆除,而且是丝毫未动,东丽区综合执法局也未给出明确的不拆除理由。物业人员反馈给我们的是执法人员给102室业主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业主并且交了一定金额的保证金(询问东丽区综合执法局信访办工作人员从未正面回答此处罚),之后便了无音讯。
此后我们曾不少于5次直接到东丽区综合执法局询问事情进展,而工作人员答复敷衍了事,而且经常拨打信访办电话则在上班时间也无人接听。这好几个月时间内,楼下违建给我们的安全和生活隐私造成了巨大的影响,违建的封顶包围了我202室的所有窗户,建设破坏了小区的红外系统,监控也是死角,物业干涉无果。为了安全我们还自己安装了防盗网。
2013年6月中旬,无奈之下,我们向天津市执法局反映,工作人员也积极了解情况。之后在小区的公告栏见到了对于102住户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发布时间为6月21日,拆除限期为5天,但直到到今天违建仍然还在建设当中。并且由于102室的违建未被拆除,小区内其他小院里的违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也一直没有执法人员前来处理。
102室业主已严重破坏小区整体环境,望市局领导依法早日对违建给予处理,恢复我们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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