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此想跟您咨询一下,我和我爱人结婚前,我已经购房,未使用公积金,此房为贷款购房,户主为我和我母亲,现在仍有一点贷款。现在我想和我妻子使用公积金购房,是否算第二套房?如果户主写我妻子的名字的话算第几套?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您可以直接与北辰房管局(26391171)进行联系,工作人员将会为您进行解答。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