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3年8月13日
尊敬的刘艳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民政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民政局回复如下:生活困难是以家庭为单位,看整个家庭成员的收入,如果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业月人均收入400元;非农业月人均收入600元)可以向当地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提出低保申请。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民政局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加标工作。
目前我们现有的大病救助政策是针对我区的低保、五保对象,低保、五保对象患有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在享受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享受二次救助。在定点医院住院的,在办理出院手续时一并完成报销、二次救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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