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8-1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塘沽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境保护和市容市政管理局、教育局、公安塘沽分局分局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如下:
经向物业企业了解,在33-1-401破坏绿地改作幼儿园时,物业已派人对其行为进行了劝阻,并贴出整改通知书,但业主对其置之不理,并没有停止其侵权行为,物业企业随即按规定将此问题反映给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该办要求物业企业对小区加大巡查力度,对私搭乱盖和圈占绿地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劝阻。
对于幼儿园侵占公共绿地,建小院现象,塘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按照塘沽管委会市容环境整治大干150天的任务分工,积极配合新北街道办事处、小区物业管理等部门进行联合查办。目前,新北大队正在会同街道办事处、小区物业做相对人的说服动员工作,争取使反映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该幼儿园在塘沽教育局没有注册备案,属于无资质、无办学许可证幼儿园。根据津教委[2010]《天津市民办学前教育服务点设置标准(试行)》文件规定,举办“民办学前服务点”,可以在楼层一楼举办,但必须符合其他申办条件,可向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机关可向其颁发注册证书,认可其办园形式。民办学前教育服务点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民办一类或二类幼儿园设置标准。2016年1月1日起停止对民办学前教育服务点进行注册备案。据此,根据该园情况,告知该园所如欲申办一类、二类民办幼儿园,必须符合相关条件进行设置,并同时向教育局申请注册,方可开园。同时,民办学前服务点必须保证不能扰民,同周边居民签订协议,根据申办条件要求设置,必须同所属街道联系,方可开办园所。
公安塘沽分局新北派出所新新家园社区民警到新新宝贝幼儿园实地调查,并对小区物业及周围群众进行了走访。针对幼儿园儿童玩耍以及每日定点播放音乐噪声扰民等问题,民警对幼儿园经营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诫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考虑到社区居民正常作息生活,合理安排儿童活动范围、活动时间及休息时间。
下一步新北所也将积极与房管、城管、市容、教育等部门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加强联合执法,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治理小区内幼儿园扰民问题。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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