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红桥区北开花园小区业主,2010年办理入住手续后第一个采暖期运行中发现渗水已修好,从2011年至今停止供热。2012年我要求办理报亭手续未果,2013年1月津安热电红桥供热第三营业所在我门上粘贴“预停热通知单”。我不明白:不给供热,为什么还要收取供热费?期间我曾多次向津安热电红桥处电话27043355投诉,每次都告诉我等电话。我实在等不及了,要求尽快解决此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区供热办非常重视,立即与天津市津安热电公司红桥供热管理处进行联系,现回复如下:您于2010年办理入住,只缴纳当年的采暖费,第二年未向开发商缴纳采暖费,因此开发商给您停止供热。2013年开发商向津安热电公司交接时,您欠采暖费一年,根据此情况,津安热电公司工作人员多次与您沟通,让您向开发商开据停热证明,津安热电公司将结合具体情况,妥善处理。现正在与您协商解决此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