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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金是劳动者的“活命钱”,可以让他们在年老、失业、生育、由于工伤而丧失劳动能力时,获得物质帮助。天津市许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的劳动争议,在塘沽没有一个单位管,请看事例:1、天津远洋烘彬光伏玻璃有限公司2010年10月在塘沽区注册成立,自2012年11月开始欠缴公司全体职工保险,请问,职工应该如何维权,据了解,此问题劳动仲裁不受理,只能去社保稽核处投诉,但稽核处说他们没有管理力度,只能给单位下个通知,单位如果不缴他们也没有办法,让我们去劳动局,劳动局又说不管,不知道是否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请给予讲解,职工们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办了,谢谢!事例: 2、河西区,公司自去年11月份起断缴了我们的五险,1月份起断缴公积金,但是仍然从我们工资里扣除五险一金的部分,我们每次催缴的时候都给我们一个时间,但是到这个时间仍旧没有给补缴五险一金,至今仍旧拖欠,我们曾经去社保管理中心打算举报,但是那边说他们只有监督权没有执法权,所以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是走仲裁还是诉讼,仲裁该怎么办?诉讼该怎么办?事例:3、塘沽区天津鸿立东方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不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塘沽劳动仲裁不管,说今年1月份下了一个什么文件。上述劳动者先去的注册地劳动监察大队,他们让我们去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我们又转去了所在地监察大队,之后又给我们推到了市社保管理中心,我们也去了,市社保管理中心表示他们只有监督权没有执法权,所以无能为力,我们曾经去社保管理中心打算举报,但是那边说他们只有监督权没有执法权,我问过天津市社保了,他们说除了罚款以外也没有什么执行力度,况且企业表态也不怕罚款,社保说这件事应该由劳动监察负责,现在这两个部门互相推,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去法院,法院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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