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具体缴纳情况如下:06年8月到07年7月在天津开发区缴纳(离职后封存),07年7月到12年6月在北京缴纳(离职后封存),12年7月至今在天津缴纳。请问:07年7月份存在北京和天津保险重叠一个月的问题,现在想把北京保险转到天津,这重叠的一个月该怎么转,如何处理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