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领导:
您好,近日本人在河西区名门广场销售人员的怂恿下交了3万定金,事后了解到一些情况与销售人员说的不符,找到销售商想退回定金,对方拒绝退回.我了解的情况如下:
1.名门广场审批用地为公建,不能建居住公寓,以后不能落户口.孩子不能就近上学,
2.具河西区政府回复名门广场至今未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属于违规销售.
3.名门广场实际建筑面积90平米,为何房本只写12.82平米,这样销售合法吗?
4.定金是汇到汇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而不是监管账户,应该那个部门管理呢?
现在很担心会被开发商欺骗,烦请政府部门帮助我们退回定金.
谢谢!
肖田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