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3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延长停工留薪期鉴定结论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库的专家根据提交的医学材料结合检查情况做出,如对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初次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工伤人员的实际情况做出新的鉴定结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对于刘凤爱提出的具体问题,经了解,当事人为其家属张立君,我们已通过河西区人力社保局工伤保险部门与其联系,提出了解决方案,本人也已提出了继续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申请,由河西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聘请专家继续做能否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鉴定,当事人表示满意。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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