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天津市关于男职工护理假的规定里,有提到“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三十日”
我们的疑问在于:
必须要领取《独生子女证》,男职工才可以休护理假吗?
必须要领取《独生子女证》,女职工才可以增加产假30天吗?
还是说,只要符合晚育就可以?
烦请帮忙解答,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我们已经与您联系解释了相关政策。若还有不清楚的请拨打12356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