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并责成区规划局核实,现回复如下:
津南区港辛片区12p-01-08单元(双港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10年完成批复,此次调整仅是将两处商业用地性质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和工业研发用地,不涉及对该单元整体布局的调整。针对您提出的在工业区规划布局时应设置相当宽度隔离绿带的建议,该单元与西侧居住区间规划一条红线宽度为30米的城市主干路,并按照规范在道路两侧各设置20米绿化带。此外,该控规单元主导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及工业研发用地,根据天津市城市用地分类标准,一类工业用地包含范围有: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用地;工业研发用地包含范围有:高新技术的研发孵化用房、标准实验室、中试实验室、专用厂房、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两种用地性质均对周边环境无污染。
区规划局将在未来的规划设计中更好地发挥规划引导作用,为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作出应有贡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