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政府领导:
您好。
我是河东区第六大道小区居民,近几年来,该小区管理混乱不堪,很多住户私自圈占小区绿地搭建院落,更有部分别墅区居民,更改房屋结构,自行搭建三层乃至更高的房屋,扩建原有的院落,将大面积绿地划归己有,严重侵犯了全体小区业主的权益。
另外,该小区地面车位采用租赁的形式,由物业公司按月收取车位费,但最近一段时间,部分业主私自将小区绿地铲平改为私家车位,加装各种形式的地锁,安装摄像装置,这种行为让其他已经缴纳车位费的业主感到特别气愤。
我们已经不止一次将上述问题反映至小区物业公司,但答复永远只有一句: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我们清楚物业公司属于商业机构,不归属政府管理,但是我们想咨询的问题是,河东区综合执法部门也曾经到过我们小区,就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并下达了所谓“整改通知书”,但就此再无下文,整改到何时?有什么进一步的举措?业主不按要求进行整改又该如何处理?我们想知道的是,综合执法部门到底有没有执法权?如果没有那此类问题到底应该归什么部门管理?实在没人管,那我们业主是不是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盼尽快答复,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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