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区长您好:我想问一下
1为什么拆迁之前没有公告直接进庄
2为什么不给评估报告看,宅基地上的附属房怎么赔偿的农村院子有赔偿吗3拆迁奖励就是拆迁赔偿吗
4独生子女户(独生子女须为拆迁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视同拆迁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签订不再生育二胎协议后,可无偿额外享受1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还迁楼房。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视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员在全区范围内历次拆迁改造过程中,只能享受一次还迁安置优惠政策(特殊人员除外)。
非农业独生子女在此列吗?不在是不是还可以在享受拆迁政策
希望领导百忙之中给予回答
尊敬的“海滨街道村民”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海滨街道村民"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建议您直接向区房建办进行咨询,咨询电话分别为:82669091。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