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工作调动比较频繁,转正定级、评定职称后,调入其他企业工作,期间档案从人才服务中心转到失业科,后又转入职介所。据职介所工作人员介绍,因档案转入时没有提供干部介绍信、人事关系介绍信,已失去原有的人事关系,干部身份也丢失了。
请问:1、如果报考本市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没有干部身份,不能提供人事关系介绍信,是否会影响最后的录用,以及职称评聘等待遇。2、如果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是否能恢复干部身份。
尊敬的网友:
您好!企业和失业人员没有干部身份的概念,报考机关事业单位的条件具体请看机关事业单位的招考公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