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住在市里,由于在津南区上班,为便于照顾孩子,在2011年把孩子的户口迁到津南区益华里的姐姐家,并就近上了幼儿园,属于第一小学片区。在2012年10月我入住津南区的惠安花园,当时想办理户口,由于是新建房没有房产证,派出所不给办理,所以就没有迁,直到今年7月才可以办理房产证。今年我的孩子上学,学校要求孩子所属户口的户主必须是父母,片区小学不接收,而是按外地户口给分到了第六小学,距离家实在太远。我和老公工作都特别忙,实在不方便。迁不成户口不是我的原因,孩子的户口已经落户津南区,在市里上学不可能,在津南区却按外地户口对待,不能就近入学,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希望领导能充分的关注,并给予很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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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