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怀孕后因先兆流产休全月病假两个月。我平日正常的岗位工资为2300元,奖金和绩效工资之和为2500元,补贴为100元。病假期间,单位将我的岗位工资下降为1200元,奖金和绩效工资全部扣除,缴纳每月保险和公积金后,我的工资为负数,请问,是否合理?谢谢。
柳女士
尊敬的网友:
您好!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发生流产先兆,早产先兆经医生诊断证明需保胎休息的,用人单位应安排休息,但不计入医疗期。在休息期间,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8日
【民生词典】职工医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