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老人2011年12月缴纳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费17490元,2012年7月年满60周岁,已经正常领取养老金。可是由于老人是带病还乡退伍军人,需要当时的缴费的收据和天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报核定表,这些收据已经丢失,找到宁河县苗庄劳动保障,说没有这些表,请问我到哪,才能补办这些表呢,着急用,恳请您帮助。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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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8日
您好!2013年7月初,政务网留言人小马去其父所在苗庄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求为其父马庆申补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报核定和缴费的相关数据,中心工作人员查询马庆申确实在本中心办理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为其补办了相关手续。其家人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又以小马的名义在政务网上留言,中心工作人员接到信访件后又联系到小马说明此事,小马表示对中心工作人员为其父补办相关手续很满意,并对家人在政务网上留言表示歉意。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