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向贵局咨询何为 综合工时 。 如果单位使用综合工时计算工时,那它的加班工时是不是,也要遵守劳动法的最高加班工时之规定。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要按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但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必须准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