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河东区泰兴路泰兴公寓4-2-601的房主,最近因为下雨发现门外楼梯口上方紧邻卧室的地方有三处漏水,我去找物业及常州道街居委会,均说因为2000年买的房,那时候没有硬性规定开发商必须缴纳大维基金,现在只能我自己修。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我该找哪个具体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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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先生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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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政府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