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天津市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小区机动车固定车位存车收费标准》规定
1.具备照明、喷淋、磁卡管理等设施,停车较完善的大型停车场(库/楼):
-排气量在3.0升及以下的300元/月车位
-排气量在3.0升以上的500元/月车位;
2.具备3级停车场设施条件,并有简易遮盖、照明设施的停车场:
-排气量在3.0升及以下的150元/月车位
-排气量在3.0升以上的240元/月车位
3.无任何遮盖设施,含柏油、水泥、花砖、锁砖、草皮砖等地面的露天停车场:
-排气量在3.0升及以下的60元/月车位
-排气量在3.0升以上的120元/月车位。
然而,中山门格调竹境小区外围的停车位属于第三种情况,不论何种排量的车,费用一律为150元/月,750元/半年,而且,我们的地锁都是首次交费时另外交了100元给装的,地锁钱难道不是车位管理部门出么?
另外,停车位前排的绿化带早就被清除,用于非法收取额外的停车位费用,一律为首月120元/月,次月100元/月,没有地锁,随便乱停,这些车辆严重阻碍了我们这些所谓有地锁的正规车位业主。
两年来,我只得到了收费的收据,没有正规的发票,马上又要交下半年停车位费用了,据说还会涨价到900元/半年。我想问问物价局对此有要求么,有法可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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