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入住华明新家园顶秀欣园已经三年,定期缴纳物业费,因为我觉得人家提供服务,缴纳物业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物业提供何种服务,是否达标,是否有监督的部门加以监管。每年是否有对物业工作考核的计量标准。政府在这方面应该做到细致化,给出对应的分数评比,并根据该分数决定下一年物业费的缴纳比例,这样才能激励物业公司更好的未业主服务。同时,如果物业公司已经达到考核标准,对延时缴纳物业费的业主,进行滞纳金处罚。只要我们政府部门多花一些时间和多用些心思,将物业,业主和政府相关部门综合到一起指定切实有效的法律法规去规范物业和业主。相信不用多长时间,天津的各个小区业主和物业关系更和谐。小区更整洁,生活环境跟没关,给政府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会更少。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3年7月12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回复如下:
物业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四级服务,我房管局在日常巡查工作中会监督物业企业日常服务,对于服务不到位的地方会要求物业企业及时整改;作为业主应按时交纳物业费,在监督物业企业服务的同时,与物业企业共同创造小区和谐的环境。对于您提出的关于量化考核的建议,我房管局会认真研究并上报上级部门,为后期管理制度的完善提供好的意见。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