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7-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向塘沽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天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满足“业主入住率达50%以上”、“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2年以上”两个条件之一的,即为满足业主大会成立条件,进而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第十二条的规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由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召集。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业主、开发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书处负责组织、协调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您可以向东海云天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委会意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成立。在成立过程中有任何问题,也可随时向该局物业办进行咨询。此问题相关工作人员于7月15日以电话形式回复,您对答复内容表示理解。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政府
201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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