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新成立的公司是否能给外地户口的员工补缴社保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无论其是否是外地户籍。用人单位未作社会保险登记,不为职工缴纳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到监察投诉;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拨打23030390进行投诉。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