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同志,
您好!
我是2012年8月1日去我的新单位报道的。2012年8月1日-2013年7月31日是我的实习期。假定我实习期月工资是3000,实习期的公积金(单位、个人各缴存10%)3000*20%=600元,元,我转正后工资是4000元,公积金是=4000*20%=800元,,请问:
我的公积金,2013年8月-2014年6月,直接调整为800元还是依然是600元,在2014年7月 统一调整公积金时再调整?
1、如果是后者,那么2014年7月调整后我的公积金是 2013年工资的月缴存金额是(3000*7+4000*5)/12=3416*(10%+10%)=683.2元 还是我的公积金4000*20%=800
2、从2012年8月-2014年6月 无论我的月缴存公积金是683.2还是800 与600元每月都有个差额,这个差额是不是要在2014年公积金统一调整时单位给我补缴?
3、如果2014年7月调整时 我的缴存金额是683.2元,且单位不给我补缴,那我岂不是因仅仅错过2013年7月这1个月的统一调整期 而损失了11个月的公积金差额83.2*11,这个每年只能7月才能调整的规定是不是显得不合时宜?而且上述公积金月缴存额只是我假定的数额,实际要远大于这个数,那么11个月的差额
就会有上万元。
跪求详解,万分焦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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