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武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市发改委
2013年7月12日
尊敬的武先生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对于口腔正畸涉及医疗服务价格,医院应严格按照市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鉴于口腔正畸治疗难易程度、使用材料不同,价格差异较大,市物价局津价医药〔2006〕292号和市发展改革委津价医药〔2008〕14号文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口腔正畸、正颌治疗项目价格标准,应根据患者病情、治疗的难易程序和所选择的医用材料,由医患双方协商议定并签订治疗协议书。正畸、正颌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包干价格后,除挂号费、诊查费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一次性材料管理费或手术材料费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列入协议价格。”
您的孩子治疗过程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医用材料,并签订治疗协议书,如发现问题,应保留好票据、协议,向市价格举报中心投诉,价格举报电话:12358。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
20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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