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采暖费6月有3个优惠点,所以我每年都是6月交费,但是今年去交费时供热站告诉我要把之前05年的欠费交齐才收今年的费用,因为要改一户一环,所以如果不交齐费用也不给改造,今年不给供气,可是我是2007年买的房,一直到今年交费之前我都不知道有欠费,而且原房主有2006年的交费票据,我认为如果原来有欠费的话06年或相近的几年都会不断催费,怎么会当做没有这回事一样?我问供热站的时候供热解释说因为原来暖气是串的,他们没办法,今年改造所以能催费了,可是供热站前两年换过一次,新旧供热站交接也都没通知过我欠费,供热合同也有我的电话。我觉得让我交费不合理,供热站说债权债务转移,必须让我把05年欠费补齐才收今年的费用和进行户内改造。请问这个是应该由我承担吗?我觉得不合理吧!!而且供热站这么多年都不告知,也有责任!!!
尊敬的魏娜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3年7月3日
尊敬的魏娜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您家所属翠阜供热站已与您联系,并请您到站内协商具体解决方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