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2006届毕业生。2006年毕业时学校将档案发到了开发区档案管理中心。但是我公司一一直没有办理正式的存入手续。
最近我个人查询档案的时候才得知,我的档案一致处于暂存状态,需要公司办理正式的存入手续。
我想问的是,这几年的档案暂存状态是否会对我的个人产生影响,尤其是个人经济利益方面(比如养老金,退休金、保险等)
还有,公司说档案管理单位需要一个自己签字的证明,说明此次档案没有按时正确存入的后果由公司和个人承担。可是这个不是我个人造成的,为什么有个人承担?我在证明上能不能写上一切后果由公司承担?
十分感谢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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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8日
您好!此种问题应由转出档案的单位来答复。因为按照我市规定,除教委的毕业生服务中心外,其他人力资源机构无权接收、管理应届大学生档案,我们的人才中介和劳动中介均无此职能。
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