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先生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农委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区农委回复如下:
今年,参与农产品直销的企业、合作社在建设农产品保鲜库、冷藏库、购置农产品运输车辆、购置农产品初加工或分割设备、建立社区直销门店等能力建设方面给予扶持
参与农产品直销的企业、合作社的相关条件为:(1)参与直销的企业、合作社必须为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或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且资产总额在500万元以上。(2)参与直销的企业、合作社所生产经营的农产品必须为鲜活农产品。(3)参与直销的企业、合作社在2013年内直销农产品时间在8个月以上。(4)企业、合作社平均每月直销农产品数量和销售额应达到以下标准。从事蔬菜生产销售的企业、合作社,平均每月直销蔬菜量600吨以上。从事畜禽养殖的企业、合作社,平均每月直销畜禽产品量达到150吨以上。(5)企业、合作社通过绿色、有机食品认证。
只有具备以上条件,并纳入区直供直销工程的企业才能享受补贴。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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