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去年在天津某科研院所就业的一名博士。由于当时读博期间没有将户口迁至学校,户口现在还在河北廊坊老家。我现在想把户口迁到天津单位的集体户上,这边派出所说要天津出具准迁证,请问:准迁证是在天津市公安局办理还是单位所在派出所办理?需要出具什么手续?是要本人还是单位相关人员办理?
另,我在落户的同时可以和我的孩子(出生3个月,未上户)一起上户口吗?单位已经同意孩子的户口上到单位集体户上。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