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情况如下,我的姐姐系河北故城县人,于2001年嫁入天津市,姐夫为北辰区双口镇户口,目前我姐姐已经满足户口迁移的条件,我姐姐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的户口随爸爸,女儿1岁半,户口随我姐姐,在河北老家,老家户口的户主是我的爸爸,所以我姐女儿的户口页写成了外孙女,现在想把我姐和其女儿的户口一并迁移至北辰区双口镇,但是河头派出所的人说要么得去做亲子鉴定,要么把女儿的户口页上的外孙女改成长女之次女,要不就不给我姐姐的女儿迁户口,请问河头派出所这样做合乎规矩么?中国所有的地方都应该叫外孙女吧?哪有叫长女之次女的?盼复~谢谢领导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户政部门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或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