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两天由网上看到天津共有若干处废旧电池回收点,其中有河东区环保局(八纬路处)可以回收废旧电池,于是将存放了两年的废电池拿去,但门卫告知,并没有回收处,我只好将废电池扔到垃圾箱,这种信息与实际不符的现象我们不理解,我们盼望能尽快建立回收机制,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为子孙后代造福。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废旧电池处理问题,现答复如下:
现在的家庭用一次性废旧电池,已不属于危险废物,可随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市环保局